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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农业局组织开展农药规范经营承诺活动 漳平市农业局执法大队 林日金 2007-11-5 阅读 197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经营和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前,漳平市农业局执法大队根据龙岩市农业执法支队的统一部署,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市农药经营点开展以检查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为重点和农药规范经营承诺活动,要求农药经营点在店里张贴《农药规范经营承诺书》,承诺主要内容有: 1、绝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甲胺磷、久效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 2、严把农药产品进货关。 3、保证销售的农药产品绝无掺杂掺假,无假冒伪劣,无过期产品。 4、销售的农药商品实行质量保证,凡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先行退赔。 5、认真制作农药产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每一农药产品的来源和销售流向。
2007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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